办事流程

信息统计工作流程

    2018-04-03 16:00:01           浏览数:0

  注:

  1.红框部分为相关部门根据上级或党办校办要求,采集数据填报等系列工作。

  2.相关要求:

  ①数据采集:综合报表数据采集由党办、校办负责,专项报表数据采集由职能部门负责。数据采集时,负责部门可以召开协调会,各二级单位统计员必须按要求,按时、如实的上报数据。二级单位统计员对上报数据负责,二级单位领导需认真审核、签字后上报。

  ②数据填报:各项报表负责部门统计员负责填报相应报表。必须认真审核二级单位上报数据,注意沟通反馈,不能擅自修改数据,修改数据必须征得二级单位同意;注意保存原始数据材料;各负其责,按上级部门要求,按时、如实的上报数据和报表。

  ③数据备案、归档:综合统计报表由党办、校办归档;专项报表上报前需到党办、校办综合统计复核,并交复印件备案;专项报表归档由职能部门负责。

  ④发布信息:任何统计数据的发布必须由党办、校办负责,具有保密性的数据不能发布。学校每年4月和11月,分两次在校园网发布学校基本数据,以供教职工查询。

  3. 专项报表是指组织部、人事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教务处、图书馆、财务处、基建处等部门直接向上级相关管理部门上报的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备案、有正式批准文号的报表。